索 引 號: | 11330683002584812B/2022-75683 | 主題分類: | 林業 |
發布機構: | 市府辦 | 公開日期: | 2022-09-13 09:06:11 |
有效性: | 有效 | 發文字號: | ?嵊政辦〔2022〕85號 |
文件統一編號: | DSZD01-2022-0018 |
各鄉(鎮)人民政府、街道辦事處,市政府各部門:
經市政府同意,現就修改《嵊州市2022年松材線蟲病防治方案》(嵊政辦〔2021〕113號)相關事項,通知如下:
刪除《嵊州市2022年松材線蟲病防治方案》中的第三(二)部分第3條第(2)點“今年本市參與疫木回收的定點企業兩家:中森木業有限公司(長樂),以及鑫艷木業有限公司(崇仁)。除以上兩家,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收購和利用”、“如有特殊情況,應提前向市自然資源局申請報備,征得市自然資源局同意后方可運送”、“根據去年價格及周邊縣市情況,本年度疫木加工定點企業枯死松木回收價暫定 0.1 元/公斤”三處內容;修改“疫木回收必須通過兩家疫木廠安裝的疫木稱重聯網系統”為“疫木回收必須通過疫木廠安裝的疫木稱重聯網系統”。其余內容不作修改。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
嵊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2年9月2日
(此件公開發布)